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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4-04-10 18:05:00
来源: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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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1610400352266136Q/2024-00030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发布机构 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咸经开市监字〔2024〕1号


      咸阳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职责情况的报告


党工委、管委会

按照《关于落实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任务安排,结合《咸阳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有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工作。2023年,我局联合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辖区4座加油站、5家物流园区柴油货车和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车用油品、车用尿素等4个品种16个批次样品抽检,经检测,全部合格,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二)散煤清零巩固工作。为加强燃煤管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由经开区市场局牵头成立燃煤管控工作专班,由冯磊局长任组长,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切实强散煤管控工作,建立《散煤整治巡查台账》和《散煤治理责任表》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一是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人员对经开区建成区主要路段、建筑工地、重点企业、单位、个体经营门店、摊点等进行地毯式摸排巡查,同时与秦都马庄、双照市场监管所加强对接联系,进一步掌握散煤治理工作动态,实行跨区域联动,积极对接社区人员、物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对不易排查的隐蔽角落进行巡查。尤其是针对天气反常,气温骤降,我局根据特殊情况及时动态安排散煤检查巡查排查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力度,确保散煤治理无盲区、无死角,今年来累计出动人员80人次,检查经营门店、夜市摊点60余家。二是联合执法局对建成区重点地点,夜市摊点,门店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走街串巷售煤、游击兜售,使用燃煤等行为。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散煤销售和使用情况,也未接到群众或其他部门移交相关案件线索。

(三)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积极配合公安协调办加强对辖区市场主体烟花爆竹巡查检查,主要针对辖区工地、个体门店、临时市场及包抓的村组小商店等可能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联合检查,经检查,未有烟花爆竹储存及销售行为。在过年烟花爆竹燃放集中时段,安排专人24小时在包抓区域宣传值守,及时劝导制止群众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开展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检查。我局组织人员对辖区涉及vocs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辖区无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生产企业。对辖区天山产业园、雨中情涉及使用vocs相关产品进行检查并建立台账,共排查相关企业5家,涉及使用vocs相关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五)加强市场监管领域非移机械管理。鼓励提倡辖区企业使用购买新能源叉车,严禁使用未登记和国三及以下排放的燃油叉车,截止目前,辖区企业共有叉车25台,其中新能源叉车21台,新能源叉车占比88%。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散煤禁燃禁售监管力度。抓好散煤巡查监管工作,尤其“冬防”重点时间段,持续做好白天晚上值班和“昼巡夜查”工作制度,积极联合公安、交警、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协同作战,严厉打击,从严杜绝散煤流入。

(二)配合做好辖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全年全域开展巡查检查,保持高压态势,严格防范和查处烟花爆竹销售行为。

(三)加强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检查。联合生态环保部门加强对辖区含VOCs原辅材料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排查检查,建立台账,臭氧高发时段加大检测频次,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使用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四)持续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对辖区加油站销售的油品进行100%全覆盖抽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抽检覆盖率100%。确保辖区销售的油品质量达标、合格,为经开区配合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市场监管积极和更大贡献。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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