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81610400352266136Q/2024-0003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咸经开住建字〔2024〕1号
咸阳经开区住建局
关于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职责情况的报告
党工委、管委会:
按照《关于落实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咸阳经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文件要求,住建局依法依规有序推动建筑工程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工作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配合市级部门编制主城区排水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市级部门实施市主城区排水、污水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监督指导辖区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建设。
我局配合市住建局完成咸阳市主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成果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同时结合朝阳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谋划了经开区南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二)制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工地扬尘管控方案,组织、落实工地扬尘管控措施。
我局制定了辖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并监督实施,全面加强辖区建设项目扬尘治理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2023年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包联包抓专项方案》《关于开展经开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督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按照《通知》内容,将辖区所有建设工地分配到局内各科室人员进行包抓督导,全员进工地对辖区建设工地逐项督查,现场下发扬尘治理交办单,留存整改前后影像资料,建立每日管理台账,保证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三)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全年平均每月对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检查10余次次,共计检查施工现场150余次,下发扬尘治理交办单、督办单共计200余份,均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复查。目前,全辖区所有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均设置了洗车平台、雾炮机、PM2.5监测仪等扬尘治理设施,均安装了扬尘治理在线监测设备并接入智慧平台,施工现场均挂“绿牌”,扬尘治理“6个100%”措施基本达到要求。
(四)负责商混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商混企业落实物料储存、生产、运输等环节的扬尘污染控制。
辖区唯一商混企业已于2022年停止运营。
(五)指导城市节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落实建筑、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及节能工程技术标准,发展绿色生态小区、装配式建筑。
经开区内建设项目均严格按照《咸阳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咸政办发〔2018〕150号)和《咸阳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作实施方案》(咸住建发〔2020〕95号)等文件要求实施,同时满足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的装配率和绿色建筑等级。我局配合市住建局定期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执行装配式和绿色建筑情况进行检查,经开区内正在建设的秦创原临空智港项目和东区九年制学校项目均严格相关要求实施。
(六)负责本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本行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档案以及相应的行业管理制度。
我局配合生态环境局落实在建项目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合账,督促在建项目从业人员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等相关规定,建立在建项目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管理合账,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本行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抽测,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2023年,辖区内在建项目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已纳入动态管理台账。
(七)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开展应急处置,依法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对辖区企业、在建项目开展联合检查42家次,出动人员95人次,重点对辖区应急调峰站、加油加气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等危险化学品方面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排查中发现私自违规存放散装油可能会影响生态环境,已责令涉事单位整改。排查安全隐患11处,现已整改完成。
(八)依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监督行业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我局依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企业及建筑工地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监督行业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理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及台账,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二、下一步打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人民群众对辖区生态环境的期许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仍然存在各级交办问题较多的情况相比其他方面改善不大。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履行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切实提高住建领域生态环境工作成效,为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5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