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内容 | |||
1 | 姓名或名称 | 咸阳通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咸经开城罚决字【2024】 第15号 |
咸阳通沐智能停车场项目现场大面积裸土苫盖不到位。该行为违反了《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现依据《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402MA6XYPLT2M | |||||
法定代表人 | 张泽元 | |||||
处罚机关或组织 | 处罚决定书作出和送达 | 处罚决定履行情况 | 备注 | |||
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作出日期 | 2024.9.12 | 已履行 | |||
送达日期 | 2024.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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